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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信贷通”重点支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赣州创业大学毕业学员,返乡农民工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为创业主体在当地创办的企业。申请贷款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扶持从事加工制造、创意设计、软件开发、特色食品生产等行业。从事国家限制类、淘汰类、投资类产业不予支持。
2.贷款申请企业为初创企业,即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日期距提交贷款申请日期不满两年(两年以上的企业改为申请“小微信贷通”或“财园信贷通”贷款)。
3.贷款申请企业实际投入自有资金达到10万元。
4.创业主体为贷款申请企业的法人代表,不能兼任其他企业法人或股东,且企业法人代表、企业实际控制人应为同一人。
5.创业主体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涉足非法集资、高利贷、资金中介等情况。
1、赣州市“创业信贷通”贷款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后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
3、企业法人代表及股东本人及其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股东承诺书(全体股东及其配偶到民企局签字)
4、个体户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夫妻双方到民企局签字)
5、租赁合同(经营场所属本人产权人员提供房屋产权证)
6、企业和个人所有的不动产一式二份
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用A4纸),每页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上报民企局
于都县民营企业管理局
办理地址:长征大道小蓝天(建设银行旁)
联系电话:0797-